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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机学字【2025】9 号 关于开展 2025 年度企业人员机械专业中、初 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

更新时间:2025-07-17 08:38:23点击次数:46次

各有关单位:

        根据《关于做好 2025 年度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 知》(温人社函【2025】48 号)精神,为做好我市 2025 年度 企业人员机械专业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,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       一、申报范围和对象


在我市企业单位中从事机械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技术人 员(非行政、事业编制)。


       二、申报条件和要求


(一)申报条件:按《关于印发温州市企业人员机械专 业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(试行)的通知》(温机 学字【2025】8 号)执行。


(二)年度考核要求: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年 度考核相挂钩,要求申报对象在晋升级别最低年限内的年度 考核为合格(或称职)以上。


(三)社保要求:专业工作年限计算需提交相应年度的 社保缴纳记录作为佐证材料;为防止申报对象身份作假和挂 靠评审,申报对象在申报截止日之前应已有 3 个月以上的在 温社保缴纳记录。对总部及社保缴纳均在外地市,但在我市 设立的分支机构工作,或总部在我市,社保缴纳和工作均在 外地市分支机构的非公有制企业人才,经总部同意后可在我 市申报职称评审,但评审结果限在我市范围内有效。


(四)继续教育要求: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 育不少于 90 学时,其中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 18 学时,专业 科目不少于 60 学时。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为一个学习 年度。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以省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 时管理系统导出的《学时登记证书》等有效证明为准。


1.正常申报人员:申报中级职称的需提供 3 个年度的继 续教育学时证明,申报初级职称的需提供 1 个年度的继续教 育学时证明;


2.技能人才申报人员:申报中级职称的需提供 2 个年度 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,申报初级职称的需提供 1 个年度的继 续教育学时证明;


3.转兼评人员:需提供调任现专业技术岗位后,所申报专业系列近 1 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;


4.业绩自评分申报和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人员:需提供 2 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。


5.继续教育学习方式:


①一般公需科目学习采用在线网络培训和现场考试相结 合的形式,登录温州继续教育网(www.wzjxjy.cn)自行注册 报名参加学习和预约考试,联系电话:88302686。


②行业公需科目学习采取线上培训和线上考试相结合的 方式。专业技术人员通过“温企之家”公众号进入“行业公 需课”进行学习;通过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继续教育网 (www.wzgkyedu.com)完成相应的考试,联系电话:88505434。


③专业科目通过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继续教育网 (www.wzgkyedu.com)完成相应学时的学习,也可按《浙江 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 (试行)》(浙经信人事〔2018〕99 号)文件有关规定申请 学时认定和登记,温州市机械工程学会组织的相关专业培训 经市经信局审批后可按有关规定认定专业科目学时,联系电 话:88833377。


(五)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 2025 年 12 月 31 日, 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31 日。


         三、申报程序和形式


统一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(网址:https://zcps.rlsbt.zj.gov.cn)进行申 报,《2025 年机械专业中、初级申报指南》可到温州市机械 工程学会网站(http://www.wzme.org/)搜索查阅。


          四、申报材料


(一)所有业绩佐证材料需通过申报系统平台进行上传 作为附件;


(二)不符合学历和资历破格申报工程师的,另需提供 《破格申报机械专业工程师自评赋分表》(见附件),并由 2 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副高级职称以上专家(限浙江省内专家) 署名推荐、签写联系方式(每位专家最多推荐 2 名申报人员)。


(三)论文要求:公开发表的论文,需在佐证材料中上 传 期 刊 封 面 、 目 录 页 、 论 文 正 文 页 , 以 及 中 国 知 网 ( www.cnki.net ) 或 万 方 数 据 知 识 服 务 平 台 (www.wanfangdata.com.cn)或维普网(www.cqvip.com)论 文查询证明。


          五、评审程序


(一)县级人力社保部门、市机械工程学会、市人力社 保局逐级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;


(二)市机械工程学会组织理论考试和面试答辩(时间 另行通知);


(三)市机械工程学会组建评委会,对申报对象进行综 合评价,提出评审结果意见,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;


(四)市机械工程学会对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后的评审 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;


(五)市人力社保局发文公布评审通过人员名单,并制 发职称电子证书。


         六、评审方式


评审采取业绩评估、理论考试、答辩面试相结合的量化 评价方式。


        七、材料报送时间、地点


时间:9 月 1 日-10 月 20 日

地点:温州市机械工程学会


本评审通知及相关表格、理论考试大纲可到温州市机械 工程学会网站—>“职称评审”栏目查阅本通知进行下载,网 址:http://www.wzme.org/ 今年起,评审平台自动生成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 审表》,评审通过后将定期归档至“浙江数字档案系统”。 用人单位可通过登录法人账号后下载打印《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评审表》并存入申报人个人档案。



附件:破格申报机械专业工程师自评赋分表








温州市机械工程学会


2025 年7月11日

(编辑:温州市机械工程学会)